黑龍江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關于印發《黑龍江省省直機關辦公用房大中型維修管理辦法》的通知
黑龍江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關于印發《黑龍江省省直機關辦公用房
大中型維修管理辦法》的通知
省直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省直機關辦公用房大中型維修管理,現將《黑龍江省省直機關辦公用房大中型維修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黑龍江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2021年12月29日
黑龍江省省直機關辦公用房
大中型維修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省直機關辦公用房維修管理,依據《黑龍江省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結合省直機關辦公用房維修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辦公用房,包括辦公室、服務用房、設備用房和附屬用房。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產權隸屬省政府,及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具體管理的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省紀委監委、省法院、省檢察院、省直各部委辦廳局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以下統稱省直機關)使用的辦公用房。
第四條 省直機關辦公用房維修包括大中型維修和日常維修。
大中型維修是指對辦公用房或其設施進行的全面或局部修復,如局部結構改造、基本裝飾裝修的修復、更新或各種設施的重新調整、設置、改裝、改造或更新。
日常維修是指及時修復、排除房屋或其設施的輕微損傷或故障的維修和日常維護保養。日常維修由辦公用房使用單位具體負責,所需經費通過日常辦公經費列支。
第五條 省直機關辦公用房維修要堅持勤儉節約、嚴格標準、統籌安排、區分緩急、分工負責、聯合監管、消除隱患的原則。
第六條 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是辦公用房大中型維修的主管單位。其主要職責:
(一)建立辦公用房大中型維修項目庫,對辦公用房使用單位提出的大中型維修申請進行審核、排序,提出年度維修計劃;
(二)組織專業機構踏勘現場,編報設計圖紙及工程預算;
(三)履行政府采購程序,確定服務單位,監管項目實施,組織竣工驗收及結算付款。
第七條 辦公用房使用單位是辦公用房具體責任單位,集中辦公區管理機構對所管理的辦公用房行使辦公用房使用單位職責,駐區單位負責配合集中辦公區管理機構履行相關職責,辦公用房使用單位主要職責:
(一)向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提出大中型維修申請,提供房產現狀、維修理由、概算和使用需求;
(二)配合完成現場調研、工程設計、預算編制等前期工作;
(三)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委托,對項目施工現場進行管理,組織工程預驗收,配合竣工驗收和質量保證金返還等工作。
第八條 辦公用房使用單位收到省機關事務管理局關于辦公用房大中型維修申報通知,并在規定時限內向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提出下一年度辦公用房大中型維修申請。對申報的大中型維修項目原則上本年度不予維修(應急搶修項目除外)。
第九條 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根據房產實際情況,在初步進行專業研判或提出初步任務清單的基礎上,組織服務單位進行現場踏勘,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及工程預算。服務單位的確定要提前履行政府采購程序。
第十條 大中型維修項目列入計劃后,根據項目預算額度,分別報送省財政廳或社會服務機構評審。項目確立后,維修內容原則上不予調整和增項。若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確需調整和增項的,須履行相關程序重新立項。
第十一條 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按照省財政廳批準的采購方式、組織形式及審定的工程預算履行政府采購程序,確立供應商并簽訂相應合同,辦理備案手續。
第十二條 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會同辦公用房使用單位組織項目設計、造價咨詢、監理和施工單位召開技術交底及項目啟動會議,施工單位進場開工。
第十三條 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與辦公用房使用單位簽訂委托管理協議,辦公用房使用單位按照委托管理協議約定組織施工單位施工,對項目工期、質量、造價、安全、防疫和文明施工等進行管理。
第十四條 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統籌推進辦公用房大中型維修,對工程進度、質量及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對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或處理意見。
第十五條 維修項目完工后,辦公用房使用單位組織施工和監理單位進行預驗收,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預驗收合格后向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提出正式驗收。
第十六條 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組織辦公用房使用單位、項目設計、監理和施工單位共同對項目進行聯合驗收。聯合驗收中發現質量問題,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會同辦公用房使用單位督促施工單位整改,整改后重新報驗,直至合格為止。
第十七條 項目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按照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要求向省財政廳或社會服務機構報送工程竣工結算資料,實施結算評審。評審結論是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支付工程款的依據。
第十八條 工程質量保證金按合同約定返還。如質量保修期內出現因質量問題導致需返修的情況,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會同辦公用房使用單位,督促施工單位返修。如施工單位不履行質保責任,發生費用在工程質量保證金內扣除。
第十九條 如遇突發事件需應急維修和搶修的,可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審核評估,向省財政廳申報核準后,提前組織實施,費用在下一年度大中型維修經費中解決。
第二十條 使用單位在項目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或存在對施工現場管理和日常維修履職不到位等情況,下一年度項目維修不予或暫緩安排。
第二十一條 施工單位出現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將責任單位列入政府采購重點核查負面清單。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30日后執行。省直機關辦公用房大中型維修管理的有關規定,凡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照本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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